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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油价调整通知-辽宁油价汽油价格调整

1.现在国家给农民都有那些补贴?

2.辽宁省出租车燃油补贴给多少

3.车船税新标准的具体标准

4.辽宁省内60岁以上老年人,在大连乘坐公交车 有什么优惠政策?

5.如何看待 2016 年第一季度辽宁 GDP 负增长

现在国家给农民都有那些补贴?

辽宁省油价调整通知-辽宁油价汽油价格调整

2015年国家为了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又出台许多惠农政策,因为各地养殖品种、作物种类的不同,落实到各地会有一些差别。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参考材料中国农业新闻网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辽宁省出租车燃油补贴给多少

税费改革前,客车的客运附加费、养路费是由车辆所挂靠的运输企业代收代缴的,上缴后,上级部门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企业作为对专业运输公司的政策性扶持。2009年元月1日之后,国家已经取消了客运附加费和养路费,因此,运输公司也就无法代收代缴这部分规费了,相应的返还也就不存在了,但是,有的企业仍然以其他名目(例如提高管理费用等)向车上收费,这种做法,是上级部门不允许的,除非车辆承包人愿意缴纳,双方重新修改承包合同。从门前情况来看,有的主管部门或运输协会支持企业通过提高承包费或者管理费的方式增加一部分收入,来平衡税费改革带来的效益降低问题。以便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为目前运输企业的效益太低,有的已经出现收不抵支问题,这是燃油税费改革给运输企业带来的不理因素。反过来说,如果企业破产了,那么,个人的承包合同也就无法履行了。

 为了落实辽宁省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相关政策,我市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对全市出租车发放燃油补贴。截至目前,469.42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出租车司机手中。

11月5日,记者从市运输管理处了解到,这次出租车燃油补贴的发放按年耗油量的计算标准,根据出租车排气量的大小,每台车可获得1908元或1343元的燃油补贴。资金发放以出租车公司为单位,市内持有《道路运输证》、行驶证和身份证、从事合法营运的出租车司机,都可以领取这次发放的补贴资金。

目前,油价不断上升,燃油补贴的发放无疑给很多出租车司机吃了“定心丸”。

据了解,这次是我市第三次发放燃油补贴,除了出租车,资金的发放对象还包括农村客运班车及公交车。12月中旬,我市有望发放2007年第二次燃油补贴。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张忠文:第四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也马上要发放,我们已经做好准备工作,12月末前都能发放完,这次将发的补贴是07年11月、12月份的。

车船税新标准的具体标准

对于北京市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来说,2012年的车船税将下降50元到130元不等。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正式颁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细化计征,同时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

征乘用车税按排气量计

据了解,车船税法在完善征税范围、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调整税负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和强化征收管理五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

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基准税额480元。而在新《办法》中,按排气量划分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不变;1.0升至1.6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1.6升至2.0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不变;2.0升至2.5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增加了420元。此后排气量越高,年基准税额也越高。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基准税额高达5280元,增加了4800元。

由于车船税额调整和减征的双重因素,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2011年有50元到130元不等的下降,而这部分的乘用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70%;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提高了270元;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至少提高了1120元。商用客车的税额适度提高。为支持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对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税额维持不变。

因限行按年减征两个月税款

《办法》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北京市在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授权的减免税范围内,为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

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对北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北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单位车主也可由保险机构代收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1月1日起,非新购私车的车主缴税方式与之前一致,可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部门车船税征收场所缴纳税款。

由于采取纳税人一次即可同时办理保险业务并缴纳税款的方式十分方便,从2012年起,将单位车辆和新购车辆一并纳入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范围,地税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单位车主,自2012年起,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即可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或在办理交强险业务前,到地税部门按辆缴纳车船税。 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的《辽宁车船税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不再按车型征收,而是采用与车辆价值息息相关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排气量2.0成为临界点,排量越高所缴纳的车船税越高:排气量1.0至1.6升(含)只需缴420元,比旧标准便宜60元;排气量在1.6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缴纳税额不变,仍为480元;排气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上调至900元;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有较大提高,涨幅最高的为4.0升以上乘用车,税额达到4500元。

“虽然这60块钱不多,但按现在的油价算算,相当于省了八升多油呢。”车主李玉梅在得知此消息后颇为高兴。但正打算买台私家车的市民董文显得很冷静,他说:“对于我们普通百姓,买车也是买2.0以下的,十几万都花了也就不太在意那60块钱了。”买车看车的市民在选择车型时,并未受到车船税调整的影响,“丹东还是购买经济型车的人比较多,大排量车型占的市场比重并不大。”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可在办理或续保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申报缴纳车船税,以避免车辆年检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在办理缴纳车船税手续时,还要提供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资料。 2012年3月,山西省地税局确定了新的车船税标准,对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此次新规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纳税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交纳车船税,也可以在购买交强险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9人)以下的乘用车,计税标准总共分为七档

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为180元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排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排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720元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800元排量为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0元排量为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4500元

除乘用车外,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包括电车)计税标准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年基准税额为每辆720元;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年基准税额为9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车船税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

二、关于车船税减免规定

为支持公共交通事业发展,对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

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三、关于申报纳税期限规定

对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由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的车船税税款及滞纳金应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解缴,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不需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税车辆和船舶,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应缴的车船税。

四、关于部门协作规定

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相关部门应提供工作便利。

各级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车船登记、年检、保险等有关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辽宁省内60岁以上老年人,在大连乘坐公交车 有什么优惠政策?

60周岁以上老人乘车首次享半价,快轨、旅游、小公汽线路不在优惠范围之内

本市相关部门昨日透露,明年初开始,大连市将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实行优惠和免费的待遇,60周岁以上享受半价,70周岁以上全部免费。现有高龄乘车卡将可以月票形式使用至2009年1月31日。相关部门将于近日发布细则。

60岁~70岁年龄段首次享优惠

按照辽宁省日前发布实施的《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将免费,未满70周岁的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半价优惠。对此,大连市制定了相关规定——决定自明年初起,对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实行优惠和免费政策待遇。

享受优惠和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老年人,须在到达法定年龄后申请办理和持有市老龄办核发的证件。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凭《辽宁省老年人老年证》乘车可享受半价优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辽宁省老年人优待证》乘车享受免费。

这是大连市60岁~70岁的老人乘坐公交车首次享受优惠。相关部门提示,身体有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有陪护人员陪同乘车,以防发生意外。

但是相关部门提示,这些优惠和免费措施不适用于快轨线路、旅游线路(801路、901路、环城旅游线路)、小公汽线路(“5”开头公交线路)。同时,刷明珠公用卡也不享受折扣和免费。

高龄卡可当月票再用一个月

大连高龄老人乘车优惠始于“高龄老人乘车证”。在2007年9月之前,身份证属于辽宁省内的、符合条件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都可以在大连办理乘车证,办证费用是36元/半年。2007年9月1日起,高龄老人乘车优惠证与市民们普遍使用的明珠公用卡“接轨”,改为高龄老人乘车优惠卡(简称高龄卡)。

高龄卡为**,正面是持卡人的姓名、年龄等信息,背面是象征晚年幸福的枫叶和公交车图案。大连市70周岁以上的老人乘坐公交车刷高龄卡不计费。高龄卡价格为每月6元,只限本人乘车使用,每年年检一次,可乘坐市内公交线路(不含快轨、旅游线路、小公汽)。

相关部门介绍,实施免费或半价优惠的措施之后,暂时还没有对高龄卡进行回收的打算,高龄卡在12月底到期。由于享受优惠和免费乘车的老人须在每年1月底前进行年审登记,明年1月31日前,持高龄卡的老人上车后不必刷卡,以“月票”形式向司机出示照片一面接受查验即可。

如何看待 2016 年第一季度辽宁 GDP 负增长

对于辽宁2016年一季度经济负增长,我们需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

首先,我们看一下辽宁经济处于一个什么水平?

根据辽宁统计数据,2015年辽宁城市化率67.35%,人均GDP为65521元,比上年增长3.1%,按年均汇率折算为10520美元。按现在流行的说法,辽宁处于中高收入水平,离世界银行高收入国家门槛(约13000美元)只有一步之遥。2016年一季度经济负增长的情况看,辽宁似乎陷进了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那么辽宁经济负增长是什么原因呢?

2015年的数据,也可以看出苗头,15年辽宁GDP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8%;第二产业下降0.2%;第三产业增加值12976.8亿元,增长7.1%。由于第二产业下降幅度不大,全年仍保持增长。

但是到了16年第一季度,第二产业下降幅度过大,总体抵消增长,而造成总GDP下降。这或许就是所谓经济结构转型调整的阵痛。

那我们看看辽宁是怎么阵痛的?

辽宁三次产业占GDP比重,2014年比重为8.0∶50.2∶41.8,2015年比重为8.3∶46.6∶45.1。可以看出第二产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但是第三产业比重仍低于全国50%的平均水平。

健康的产业调整是一二产业缓慢增长,增速低于第三产业,最终一二产比例不断下降,三产比重不断增加。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走的基本是这条路,三产比重最后高达七八十。这也是发达国家今天环境为什么好的原因?想想伦敦当年被可是被称为雾都,其实应该是雾霾之都!

现在的问题是,辽宁经济结构转型阵痛时间有多长,第二产业会降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能够到底?从发改委今天涨油价来看,乐观估计,今年能够到底。但是如果全球经济继续疲软,那就很不好估计时间了。

而且,辽宁面临一个更严峻的问题,就是人口负增长及人口老龄化的问题。1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0.42‰,60岁以上人口占20.59%。这才是真正会对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长期来看辽宁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

那么辽宁经济负增长对中国经济有影响吗?

辽宁经济全国排名可以说明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辽宁省是2014年经济第七大省,2015年滑落至第十位。要知道1978年,辽宁省的经济总量为229.2亿元,位列全国第三。

辽宁的经济结构在调整,整个中国的经济结构也在调整,这个调整不只包括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包括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辽宁经济总量排名的不断下滑正是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

可以说,未来的5年对中国来说是关键的5年,如果能够顺利保持平稳增长,那么大约10年后,中国能够顺利跨过中等收入国家陷阱!虽然社会上流行GDP无用论,但是GDP虽有不足的地方,但是却能直观反映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

4月29日更新

中国跨过中等收入国家门槛,到时候大家最直观的感受将是汽车的普及!10年后,中国的汽车年销量将接近4000万辆,汽车保有量约4亿量,基本平均每个家庭有一辆汽车!目前中国的汽车销量是2400多万量,大于美国和日本销量总和,但是汽车保有量只有1亿多辆,只是美国汽车保有量的一半(PS:美国真的是一个开挂的国家,平均每个人快有一辆汽车了,大家的理由是在美国离了汽车什么也干不了,再说个题外话,美国驾驶员的让行确实很好,辅路让主路,车让行人!中国的路怒族那么多的情况下,真不知道以后路上是个什么情况,估计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或许更长才能在中国形成良好的驾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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